2013年8月10日 星期六

三星部分舊機型 無法在美銷售

中國時報【鍾玉玨╱綜合報導】

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9日針對蘋果公司向其控告南韓三星侵權案作出終判,裁定三星侵犯了蘋果2項行動電子設備專利,分別是觸控螢幕滑動手勢識別技術(949專利)以及耳機插入狀態偵測(501專利)。

未來60天內,若歐巴馬政府沒有駁回ITC這項裁決,三星部分舊機型將無法繼續在美國市場銷售。

不過,ITC同時也駁回了蘋果提出的其他4項侵權指控。

目前不清楚會有多少款三星手機和平板電腦適用9日的判決而被美國禁售。

但三星與蘋果2年多來的專利訴訟,牽涉的多半是不再熱門的舊機款,因此就算禁售令60天後生效,影響的僅限於三星在2010年生產的舊機款,對三星營收衝擊不大,不過可能影響三星日後行動裝置的功能設計。

三星對ITC的判決表示失望,但也慶幸ITC駁回蘋果對其另4項侵權指控,包括長方形與圓角的設計部分。三星稱蘋果已不能利用過於廣泛的設計專利來壟斷這些設計。

蘋果對判決感到滿意,稱ITC跟日本、南韓、德國、荷蘭和美國加州的法院一樣,「拒絕三星公然抄襲蘋果產品之舉。專利制度理應用於保護真正的創新。」

不到一周前,歐巴馬才罕見地否決了ITC6月對蘋果部分產品侵犯三星專利祭出的禁售令。不過這兩個ITC審議的專利戰存在明顯差異。

先前被白宮否決的禁售令牽涉的是所謂「標準關鍵專利」(Standard-Essential Patent),亦即專利權擁有者只能收取「公平、合理、非歧視性」的權利金,不能據此要求禁售。

而在9日的判決中,三星侵犯蘋果的專利屬於商業性以及非標準關鍵專利。

雖然蘋果的專利不算多,但是在訴訟上十分有優勢,就因為很多是「非標準關鍵專利」。只要對方侵權,就可以要求禁售對方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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